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由于废物的输入国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危险废物的输入必然会导致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损害。其次,危险废物向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实际上是逃避本国规定的处置责任,使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散到环境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果必然会对环境产生危害。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危害还在于,这些废物是在贸易的名义掩盖下进入的,进口者是为了捞取经济利益,根本不顾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以都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
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危废行业主要壁垒及处置方式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企业需要向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方式、危废类别、规模和有效期限进行经营。行业外企业申请许可证从审批到投产运营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危废许可证构成行业的重要壁垒。危废行业门槛较高,存在壁垒、技术壁垒和资金壁垒。
危废处置的前期投入成本较高,设施建设较为繁琐,项目从申请到投产运营一般需要三至五年的时间。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总容量为300000吨的填埋处置设施通常需要约币1亿元的初步投资,对企业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要求较高。
主要的危险废物终处置方式比较:
无害化处置包括物化、贮存、焚烧、填埋、固化、深井灌注法、海洋倾倒法、远洋焚烧法、土地耕作法等多种方法。
现阶段我国主要采用焚烧和安全填埋两种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进行终处置。相对资源化处置,这两种方式都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环保要求,前期投入较高,投资回收期较长,较难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主要由投资建设,是目前较为紧缺的处置方式。随着危废管理政策趋严,未来无害化处置的需求将进一步提高,而掌握焚烧设施和填埋场的企业将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占据显著优势。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危害特性是指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污染性等。
危险废物的危害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的污染不象废水、废气那样敏感直观,因此人们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且对其治理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安全处置越来越严格。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3月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我国是《巴塞尔公约》早缔约国之一。
产生危险废物应如何处置
危险废物因其会对环境甚至人体造成严重影响,因而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将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工作,待运危险废物要设置容器储存,危险废物交有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
含锌、含锡及其它合金废液、滤渣和相应的污泥来源类似于含铬危险废物。
它们也都是表面处理废物,其危废编号是HW17。但对单的含锌废液而言,其危废编号应该是HW23。
另外,从回收角度看,含锌、含锡和其它合金电镀溶液报废后也应该分别回收。
而滤渣因数量少以及锌、锡与其它合金的电镀废水是与电镀前处理的酸碱废水和退镀清洗废水混在一起处理的,故污泥成分复杂、有价金属含量少,基本上没有回收,可不考虑回收。但对污泥本身,仍需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