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如果危险废物在转移中管理不当或转移方式不当,则可能会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和蔓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以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污染和危害,因此对危险废物的转移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将转移置于对环境无害的监督管理之下,使转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9年5月颁布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申报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浓度、排放(或转移去向)、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或利用、贮存、处理、处置的地点或方式)、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或处置场所等。
危废处理安全土地填埋
安全土地填埋是一种改进的卫生填埋方法,也称为安全化学土地填埋。安全土地填埋主要用来处置危险废物。因此,对场地的建造技术要求更为严格。如衬里的渗透系数要小于10-8cm/s,浸出液要加以收集和处理,地面迳流要加以控制,还要考虑对产生的气体的控制和处理等。 此外,还有一种土地填埋处理方法,即浅地层埋藏法。这种方法主要用来处置低废物。
土地填埋法与其他处置方法相比,其主要优点是:此法为一种完全的、终的处置方法,若有合适的土地可供利用,此法为经济;它不受废物的种类限制,且适合于处理大量的废物;填埋后的土地可重新用作停车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缺点是:填埋场远离居民区;回复的填埋场将因沉降而需要不断地维修;填埋在地下的危险废物,通过分解可能会产生易燃、易爆或毒性气体,需加以控制和处理等。